本版导读
企业因停电放假,恢复供电以后延长工作时间是否应支付加班工资?
百事通先生:
我们是一家国有纺织企业,前一阵因停电给职工放假一天。供电恢复后,企业又连续4天延长工作时间共计八小时?(每天加班两小时),对此,职工要求企业支付加班工资。而企业则认为,延长的工作时间,刚好等于放假一天的时间,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资。请问,企业的做法正确吗? 铜川雷明堂
雷明堂同志:
企业遇到停电不能正常生产,可以给职上放假。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九条:‘企业根据所在地供电、供水和交通等实际情况,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日’的规定,通过同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将因停电等情况而给职工的放假日与周休息日对换。
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十五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所以你们企业将因停电给职工放的假日与职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的工作时间相抵的做法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也就是说,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应按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