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部最近决定,各直辖市、省会城市(不包括拉萨)和大连等35个城市的供电局或电业局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从10月1日起实行供电服务承诺制。对这些单位的原则要求:市区居民生活用电保证程度,以及计划停电提前通知的方式和时限;用户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送电时限;维修人员接到用户报告后赶到停电现场的时限;用户在营业柜台办理业务或查询等候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