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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6年09月26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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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12人的恶魔在安康伏法

本报讯 (徐居仓高飞)双手沾满12名无辜群众鲜血的杀人狂余延军9月20日在安康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现年27岁的余延军,系旬阳县长沙乡村民,曾因犯拐卖人口、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2年。1995年7月19日经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

自1995年10月下旬至1996年3月12日,余犯先后在陕西省旬阳县金洞乡、旬白公路、汉宝公路、襄渝铁路的十堰、安康火车站等地采用铁锤、铁夹板、石头等凶器打击头部、用刀割脖子的残酷手段连续作案10次,杀害12人,犯罪手段极端残忍。被害人中无一人与他相识,亦无一人与他有利害冲突,只是偶然的相遇或同行,在无任何警惕和防御的情况下,竟成了余延军残害的重要目标。在12名被害人中,男性7人,女性5人,有57岁的老年人,有21岁的女青年,有本土居住的陌生村民,亦有打工或探亲的过路旅客。在5名被害妇女中,有一名是已怀孕数月的孕妇。

今年7月18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余延军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余未提出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犯一审判决进行了复核,并于日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裁定核准下达了对余执行死刑命令。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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