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应追究“评奖者”的责任
刘慧奎
如果不是出于一个公民的责任心,一位农民怎么也不会写信向国务院副总理反映一宗“与己无关”的事。
据报载:前不久,浙江嘉善县农民叶茂青写信给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信中说,嘉兴某碳化硅特殊材料公司是一家营业仅半年就于1994年倒闭的合资企业。而1996年7月30日,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中国社会学会、中国公共关系专业委员会向该公司发出一个通知,说他们通过对该公司进行服务质量、产品质量、组织结构、经营管理、知名度等指标的调查、统计、确认,特授予该企业为“中国企业最佳信誉特级”。要求该公司寄付8500元费用,即发予“中国企业最佳信誉”证书和奖牌。
一个倒闭已两年的企业,竟然被有关部门堂而皇之地评为“中国企业最佳信誉特级”,不仅奇迹般地复活了,而且活得相当“滋润”,真令人惊叹不已。
这几年,人们见惯了形形色色的评奖活动,有的是民间组织的,有的是官方组织的。但“万变”不离“其宗”,目的似乎只有一个:“赚钱”。有的为了钱,拿出了浑身解数,诱骗厂家上当。奇怪的是,如果一些厂家不知道那是圈套也还罢了,有的企业明知道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却还心甘情愿地“上钩”“奉献”,原因何在?盖因为得到那本证书或标牌后,可以用来“装饰门面”,可以到处去炫耀,去广而告之,去蒙骗广大用户和消费者,从而得到更大的利润。最终吃亏的是广大用户和消费者。
“嘉善县碳化硅特殊材料公司”的评奖闹剧被拆穿了。人们相信,有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等领导的“批示”,这件事情一定会得到“严肃查处”。与此同时,人们心中仍有一团解不开的谜:这些单位或人员为何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干这种“勾当”?目前还有没有类似的评奖活动在继续?评奖者该负什么责?如果连一些“知名度”较高的评奖活动都是假的,那怎么叫老百姓相信一些“名牌”及商品的真实性呢?对这些“披着合法外衣”的评奖者应认真查一查。决不能让他们“得了便宜还卖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