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几个问题
陈一民/文
两种不同性质的争论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根本性的方针。改革开放以来围绕这个方针的贯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发生了一系列争论。我以为,这些争论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要不要贯彻这一方针的争论。有一种论调认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只要靠少数精英就行了,群众是微不足道的。按照这种论调,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自然是要不得的。在这种论调看来,工人阶级不仅不应当依靠,而且还要淡化。这就是所谓的“淡化工人阶级”。工人阶级是党和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淡化工人阶级实质是淡化党、淡化人民民主专政。所以这类争论表现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对立。淡化、否定工人阶级的论调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表现得最为活跃的时期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之初。1989年的政治风波宣告了这种论调的破产。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重申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表明了党在这个问题上的坚定立场。
再一类是怎样贯彻落实这一方针的争论。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在新的条件下如何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理论上、实践上提出了一系列新课题。必须从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才能使这一方针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在这个问题上,同样存在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转变计划经济传统观念的问题。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发生一些争论、展开一些讨论是正常的,也是有益的。
显而易见,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争论,注意不要把二者混淆起来。目前这两种争论都还存在,但更多的是后一种争论。对于前一种争论,我们理所当然要与错误观点作坚决斗争。对于后一种争论,我们则应提倡积极探索和试验,而决不可乱扣帽子。
主体、客体和实质
研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问题,首先要准确把握这一命题、这一方针的内涵。我认为,在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上,目前还存在一些不明确、不准确的认识。这里着重谈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主体、客体和关质问题。
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主体。所谓主体,是指谁来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从汉语语法上讲,“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一个无主句,主语被省略了。但这个问题应该是清楚的。这里的主体是指工人阶级的政党和国家政权。再具体一点讲,这里的主体包括:各级地方党政机构及其领导人员、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党政组织及其领导人员、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共产党组织及其领导人员和担任行政领导的共产党员。
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客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命题已经十分明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现在需要研究的是,这里是指工人阶级的整体还是指特定的部分。一般认为的工人阶级应是工人阶级的整体。但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个矛盾:党政领导人员既是主体又是客体。这不仅在道理上讲不通,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也难以操作。准确地讲,这里的客体不是指工人阶级的整体,而是指工人阶级中的直接生产者(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
由此可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就是指工人阶级的党政组织和领导者(管理者、经营者)要全心全依靠工人阶级的直接生产者,再讲得通俗一点,就是党政领导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
在这里工会是主体还是客体呢?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它不是主体而是客体。所以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也包括要依靠工会。有人问,工会不是也有一个依靠职工群众的问题吗?但是工会依靠职工群众与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是涵义不同的两个问题。当然工会作为职工群众的组织,它要为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而奋斗(工会一直就是这么做的)。但这并不改变工会在贯彻这一方针中所处的客体地位。
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首要的和主要的是各级党政组织及其领导者的任务和责任;工会的作用是通过发挥维护、参与、建设、教育等社会职能,促进这一方针的落实。
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实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实质,是强调工人阶级内部关系的一个方面,即工人阶级的政党和国家政权对本阶级的群众的依赖性;同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与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历史作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即充分认识工人阶级的历史作用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前提,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历史作用的实践条件。
落实这一方针的基本要求
怎样就算全心全意依靠了?在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实践中,人们对这个基本要求提出了各种概括。有的概括为8条,有的概括为10条。我觉得,从普遍的和较高层次的意义上看,概括得最为全面和准确的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中央1989年12号文件)。根据中央12号文件的阐述,对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5条:尊重工人阶级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保护工人阶级群众的合法权益,调动工人阶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扩大工人阶级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提高工人阶级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
尊重工人阶级群众的主人翁地位,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基础。在共产党执政、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工人阶级群众是国家和公有制企事业的主人。如果否定了、丢掉了工人阶级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党和政权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也就可以一笔勾销。
调动工人阶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落脚点。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归根结底是要充分发挥广大工人阶级群众的积极性。这是社会主义事业力量的源泉。根据这个道理,检验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工作的好坏,最终要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程度来衡量。
提高工人阶级群众的思想和文化素质,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充分条件。所谓“充分条件”是指:工人阶级群众的素质越高,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就会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得更有成效。这里要指出,这与前几年出现的“职工素质低无法依靠”的论调是完全不同的。那个论调的错误有二:一是否定职工群众总体素质的进步和提高,二是把职工群众素质的一定水准作为依靠的先决条件。过去我们批评那个论调,着重是针对前一条。其实后一条造成的思想混乱更大。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实质决定了不论工人阶级群众的素质如何,都必须全心全意依靠。不能说只有素质达到了一定水准才依靠,否则就不依靠。当然,这丝毫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努力提高工人阶级群众素质的重要性以及它对于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实际意义。
保护工人阶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扩大工人阶级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是在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过程中最经常、最具体的两个方面的工作。人们的积极性都是与他们的利益相联系的。这两条从经济和政治两个方面概括了工人阶级群众的利益。如果工人阶级群众这两个方面的利益得到了切实保障,那么他们的主人翁地位和积极性、创造性就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总之,这5个方面的要求是一个内在逻辑关系严密的整体,要在贯彻全心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中全面落实,不应只强调其中一些方面的要求而忽视另外一些方面的要求。
走出认识误区
在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问题上存在的种种不正确的认识、观点(包括本文前边涉及到的一些),在一定意义上都可以说是认识陷入了误区。我这里要讲的专指来自工人阶级群众自身的认识误区。
近年来职工群众中存在着比较普遍的主人翁地位失落感。对这个问题的原因如何看?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否定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言论和行为,不可避免地给职工群众造成极大的消极影响。这是造成职工群众主人翁失落感的主要原因。但同时也不应否认,职工群众自身存在的种种模糊的、不正确不科学的思想观念,也是造成主人翁失落感的重要因素。
比如,如何看待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改革,尤其是对职工影响较大的劳动制度、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再比如,如何看待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等等。毋庸讳言,在这些问题上,职工群众中还有这样、那样的模糊认识,认为这些作法削弱甚至否定了职工主人翁地位(如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是搞卖身契,严格劳动纪律是资产阶级的管卡压等等)。一部分职工由此造成某种程度的失落、怀旧和无所适从的心态。看来如何引导和帮助职工群众走出认识误区,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