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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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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监局等联合发文

严控甲醇产销杜绝假酒害人

本报讯 用甲醇兑酒而致人中毒、伤亡的恶性案件,近年已连续发生多起。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国家技术监督局等7个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严格控制甲醇及非食用酒精产品的产销环节。

据介绍,甲醇是无色易燃有毒液体,常人口服10克即可死亡。因其带有酒精气味,价格比食用酒精低,而常常成为不法分子制造假酒、牟取暴利的首选原料。

《通知》要求,甲醇生产企业要加强自我监控,严防甲醇产品从非正常渠道流入社会或被盗。在甲醇产品外包装和使用说明书等产品标识中,必须以醒目方式标明有毒品标志,并标注“禁止食用”等警示说明;甲醇经销企业在各销售、储运环节中要将甲醇与其他商品分类存放、管理,不得任意更改标记和标志;甲醇生产、经销企业均须建立用户核对登记和用户档案制度。凡购买甲醇的用户,必须持有证明真实身份的相关证照,同时登记其使用用途、购买数量等详细情况,并由购买者签字。对不符合规定的用户,一律不得向其销售。

《通知》还强调,严禁用非食用酒精勾兑白酒和各种饮料酒。工业酒精和其他非食用酒精,也必须按标准要求在包装容器上注明“不得食用”的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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