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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1月25日
劳动视野
02

养老保险费可以缓缴或减免吗?

百事通先生:

我们是一家六十年代兴办的街道集体小厂,近几年来由于人员、设备老化,产品结构单一,经济效益一直很差。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费用的缴纳有一定困难,想申请缓缴或减免,但不知缓缴后对职工有何影响,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规定有哪些?请您给予解答。

西安朱新顺

朱新顺同志:

根据国家和我省目前的规定,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实行减免。凡能发放职工工资的企业,都应先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停产、半停产暂时确无能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陕劳发[1995]216号文件规定执行,缓缴期为半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年。

企业无故(或未经批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每逾期一日,加收2‰的滞纳金。

经批准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缓缴期间暂不计算缴费年限,待足额补缴后,再计算缴费年限。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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