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产权制度改革工会职责何在
咸阳出台规范性措施
本报讯 新年伊始,咸阳市体改委、经贸委和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工会工作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企业改制中的工会工作、民主管理工作的地位、作用及运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实施意见强调企业改制必须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坚持工会工作、民主管理工作与改制“三个同步”(同步研究、同步实施、同步完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尊重和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指导原则。对9个方面的38个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如各级工会和职工参与改制的途径;改制后企业工会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配备、经费拨交上解办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和非公有制企业等各类型企业的民主管理形式;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等。实施意见还指出,侵犯工会和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张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