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五一”将召开劳模表彰大会
本报讯 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五一”前夕在西安隆重召开“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命名表彰460名职工劳模(含先进工作者)、90名农民劳模及50个先进集体。
这次劳模大会,是继1992年省劳模大会之后举行的建国以来第11次、改革开放以来第5次全省综合性的劳模命名表彰大会。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是省委、省政府共同授予我省劳动者综合性、终身性的最高荣誉称号,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整个评选推荐工作将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组织把关,逐级推荐,地市党委、政府(行署)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申报,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审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程序进行。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要求,推荐的人选必须在群众民主评选的基础上产生。其中职工人选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审议通过,农民人选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被推荐个人和集体,特别是被推荐的各级管理领导干部,必须由计生、工商、税务、审计、纪监(监察)、劳动等部门出俱其在计划生育、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财经纪律、反腐倡廉、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的证明材料。这是与一般性表彰在审查把关方面的区别。
与上届省劳模大会相比,基层群众所占比例大幅度提高,一线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人选均要确保在总名额的40%以上,各级管理干部人选所占比例严格控制在总名额的15%以下。 (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