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7年03月11日
头版
01

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向耿官振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一九九七二月十八日

耿官振同志是西安铁路分局列车段运转车长、共产党员、全国铁路系统劳动模范。他四十一年如一日,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兢兢业业,勤奋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埋头奉献,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以雷锋为榜样,不图名利,助人为乐,坚持为社会、为集体、为他人做好事,献爱心,留下了闪光的足迹。他的崇高品德和模范事迹是中华民族和工人阶级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新时期雷锋精神的体现。耿官振同志是我省工人阶级的优秀代表,是实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标兵,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省总工会决定授予耿官振同志“雷锋式的好工人”称号,并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向耿官振同志学习的活动。

学习耿官振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具有坚定的信念和执著的追求,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永葆工人阶级本色。

学习耿官振同志,就要像他那样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岗岗满勤,样样出色。对自己严格要求,对工作一丝不苟,用精湛的技术和一流的工作水平,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满腔热忱地为企业的振兴和发展贡献力量。

学习耿官振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坚持向雷锋同志学习,走到哪里,把好事做到那里。淡泊名利,助人为乐,为他人排忧解难,为社会奉献爱心,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身体力行,带头垂范,以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动感染人们的心灵,带动周围的群众。

各级工会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深入扎实地开展向耿官振同志学习的活动。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陕西工人报》1997年2月18日至22日刊登的“雷锋式的好工人——耿官振”模范事迹的系列报道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他的崇高品质和模范事迹;要把学习耿官振的活动同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34周年纪念活动结合起来,同学习李素丽、徐虎等模范人物结合起来。同时在学习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培养、宣传、选树本单位、本系统职工身边的先进人物,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树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开展向耿官振同志学习的活动,进一步焕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紧密地团结广大职工,齐心协力,深化改革,艰苦奋斗,为企业的振兴和发展,为实现我省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