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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3月27日
经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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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走黑”何时了?

中国人好客。“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要乐,够意思,则办招待。于是,在企业便有了“招待费”这一开支项目。

据报载:全国每年仅公款吃喝费用就在一千亿以上。中央三令五申采取措施,国企业务招待费有所下降。但去了星星,来了月亮,业务招待费的“变异现象”仍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转换角色推陈出新

曾几何时,《企业法》的问世曾使得国有企业为能摆脱行政束缚而如释重负。但是,“企改政不改,明改暗不改”;“走了太阳来了月亮”等等问题,使得激情满怀的国有企业发出了“搭台容易唱戏难”的感叹,一些“婆婆”手握实权,表面上适应改革形势,给企业放权让利,但实际上虚放实不放。通过“过堂、备案、调控”等名目,使企业照样攥在“如来佛”手里。突出的现象之一便是“婆婆”频繁“检查指导”“媳妇”的工作;当检查组弄得声名狼籍时,检查组易名调查组进行“工作调查研究”;在严厉制止公款吃喝玩乐的形势下,便兴起了会议下派风:你抓公款吃喝,我搞会议挪窝……“婆婆”来了,做媳妇的自然不敢怠慢,否则,小鞋来脚,那滋味可不好受。于是,吃喝便是最直接最实际的孝敬方式。光解决“温饱”问题是不行的,还需要满足“婆婆”的精神需求——跳舞、卡啦OK、桑拿浴、钓鱼、旅游(当然有陪泳小姐)……推陈出新、花样繁多,猫腻无数。可以说,招待费已逐渐淡化了原有的“吃喝款”色彩。而“精神”活动的费用往往惊人:唱一、两小时的卡啦OK,就是一两千元,如果再增加“节目”“名堂”,那更是票子纷纷飞。“媳妇”不堪重负却又无可奈何,还需陪着笑脸“意思”。临走,自然要送些“东西”以感谢“婆婆”不辞辛苦亲自光临指导。

笑纳百川无事不容

招待费,顾名思议,是用来招待有关客人时所发生费用。但实际上,招待费这一开支项目对一些企业来说,是一个“笑纳百川”的“海洋”。一些无法人账的开支,便会通过“技术处理”“名正言顺”地划拨到它的名下。铁道部某工程处为投标承揽工程,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表示“诚意”和“实力”,一年之内请客送礼花费一百多万元。请客吃饭可以报销,这送出去的钱款,一无收据,二无名号,怎么办?简单!几张假发票便会使其摇身一变成为“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的魅力,使得一些企业的领导将其视为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宝库”。父母祝寿子女上学,高额费用自然不会让领导亲自放血,有招待费!购置家具,日常开支,有招待费……只要一张发票,上面大笔一挥:同意报销。简单么?

各取所需共同发财

在一些企业中,最肥的差事要算招待管理人员。实际发生招待费几百元,而报销时,却会魔术般地增殖几倍甚至十几倍,公家的财物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流入了私人腰包。有谁去核对招待时的饭菜数量、单价?—些陪同人员顺手牵羊捎几包烟几瓶酒,那是小菜一碟;至于拿一点贵重的土特产那是小事叫桩。

中国人注重礼尚往来。招待方发财,自然被招待的也会寻思发财。送东西太显眼,钱可是最佳礼物。信封一装,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其他人不知。各取所需各谋好处。

有些人称招待费为“润滑剂”,此话不假,一些人利用招待作陪,大搞交易,推销自己,以图获得领导和用户的赏识,为今后的关系“铺垫”感情。有些人追求灯红酒绿,联络几个哥们儿或单位,组成“关系户”,轮流“招待”,还美其名日:“舍命陪君子,舍命为企业”,名正言顺而外人不察。招待费就这样成了个人的“活动经费”。

醉人的笑容何时有

业务招待费的“变异”,使得它成了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的经济支撑。怎样使用业务招待费也是职工考评领导干部是否廉洁自律和党风好转程度的观察点。为此,1995年5月,国家监察部、全国总工会、经贸委联合颁布了《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组织过学习讨论,职工对此内容知之甚少,一些地方行业也未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职工对业务招待费缺乏监督的积极性和机制,尤其是在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加之业务招待费内容本身比较隐秘,使得业务招待费缺乏监督透明度不高,在某些程度上失去了监督和有效控制。笔者认为,各行业,有关部门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规定》的办法,明确、具体规定职工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增加透明度,建立职代会或职工代表查账制度。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招待费用,建立严厉惩处规定,以示警戒和监督。只有这样,招待费“走黑”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李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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