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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5月22日
经济文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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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下岗人员”劳动部门有了新说法

北京市劳动局有关人士认为,尽管现在统计出来的本市下岗和失业人员有十几万,但真正应该享受下岗待工补贴的人员数字谁也说不好。

劳动部门从去年底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下岗人员的管理。比如要求他们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自己的求职情况,接受职业指导;要求他们登记领取“下岗证”、“失业证”;下岗人员还应参加转岗培训。但到去年,11万下岗人员中领取下岗、待工证的才4000多人,参加培训的仅3万。产生这些情况,一是由于不少人观念陈旧,老觉得国家、企业就得养着我,缺乏到市场上去竞争择业的意识;二是有些人年龄偏大了,懒得从头学起、干起。最关键的是,大量下岗人员都是将档案和劳动关系留在原单位,从原单位拿下岗工资,再找个地方打工,脚睬两只船,还参加培训干什么?

人们很自然地会从中发现一些问题。比如,原来的企业给交着各种保险,承担着下岗补贴;新的用工单位什么都不管,使用廉价劳动力。因此个人和新单位都不亏,亏的是原企业。更有些人离开原单位,开上小面的,做着小生意,日子过得蛮红火,可政府还替他着急呢,这些人应视为下岗人员吗?

北京劳动局透露,针对这些问题,今年7月将有新措施出台。以后凡是不参加职业指导,不办下岗证的,将不再享受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并建议企业停发他的下岗生活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将不再视为下岗人员;多次介绍工作都不去的,企业可考虑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对下岗后从事第二职业或有其它途径获取收入的人,下岗补贴是否还颁发,也将有明确规定。(《北京经济报》97.5.5潘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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