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壮志当拿云
——记甘泉县交警大队队长、全国优秀民警李保华
文/远村
在陕北小县甘泉,有个交警大队队长率领全队干警扎根山区,艰苦创业,使大队连续4年被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评为“优秀大队”,并夺取“创佳评差”五连冠。1996年,省公安厅授予该队“全省学济南交警塑形象工程先进集体”称号。这个人就是李保华。
李保华是1990年由县法院调入交警大队的,几年来他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1994年由副队长升任大队长。到1996年,他先后多次被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评为先进个人标兵,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民警,六年间他每年都获得省市表彰奖励。为此,他不知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1994年,他出任大队长伊始,就分别制定了“钢班子标准”50项,“铁队伍标准”45项。根据“集中培训,单个考核,分科记录,合格上岗”的整训原则,将45周岁以下的干警分为三个组,以法律知识、“双学”理论、职业道德、队列训练、枪弹射击、指挥手势等为内容,进行为期半月的封闭式学习和训练。同时,提拔任用了一批年轻干部。并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取得了显著效果,根据向全县98个单位发放《意见征求书》反馈回的信息,满意率达92%。
正是因为李保华带兵有方,严格纪律,全队干警中,有26人次被公安部和公安厅,市、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民警和先进工作者。1996年11月30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号召全省交警系统迅速开展向镇巴、甘泉交警队学习活动。这是对李保华他们多年工作的肯定,也是革命圣地延安人民的骄傲。
李保华所在甘泉县交警大队,连续5年来在他们管辖的路段无一例抢劫案发生,干警们许多感人的故事至今留在那些过往旅客的心中。
1995年12月6日,甘泉县图书馆失火,老干警肖建斌一马当先,冲进大火,救出了6岁男孩王乐,而自己却被烧伤住进医院。
1996年7月的一天,陕西化工总厂一辆货车翻入洛河,副大队长习平安迅速带领干警赶往现场,将人和货抢救上岸。
大队捐资捐物,投入“希望工程”,为苏家河小学建起了新校舍,5名干警还捐助四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
1996年初,甘延路段大改建,七月多雨,全队干警,不分男女老少,冒雨抢险,将200辆重车用手推肩扛,硬是抬上山顶。旅客们感动地说:“想不到延安的干警这么好,真不愧为老区人啊!”
李保华为让全社会增强交通法规知识,他跟城关小学一起联合办起了“少年业余警校”,将那些各年级的三好学生,组成一个班,在课余进行训练,这些“小警察”上街“执法”,回家向父母和左邻右舍宣传交通法规,形成当地一大景观。执法、护法从娃娃抓起,这在全省、全国还是首创
李保华另一创举,是率先设立了事故处理室和听证制度,杜绝了交通事故处理的随意性。使交通事故处理实现了法律程序化。公正执法已收到良好效果,自从该室开始工作以来,处理的事故无数,而当事人无一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