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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9月27日

陕西工人报社会经纬 商州:诈骗案 巴山污吏 被宣告死亡夫妻关系还存在吗? 上期谜底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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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纬
08

商州:诈骗案

文/王翼

银行告急

1996年11月6日,中国银行陕西省商洛支行信用卡部接到中国银行山西省太原市分行发来的现金结算通知。通知说,一个名叫李伟的男子,持中行商洛支行办理的长城信用卡,于10月30日在中行太原市分行及其下属的北五一路办事处、北大街营业所、开发区支行等处先后22次支取现金1.1万元,加上手续费110元,要求商洛支行按规定限期通过电子联行结算这笔业务。

一日之内支取22次现金,这在中行商洛分行开办信用卡业务以来还是头一次。心存疑虑的工作人员通过微机检索得知:持该卡的人名叫李伟,汉族,出生于1972年11月6日,住陕西省商州市东关1号。该李于1996年10月27日,由同住一处、持有身份证的张永安提供担保,用1000元在商洛支行办理了长城信用卡。

鉴于以上情况,中行商洛分行工作人员考虑到该李可能系善意透支,加之为了保证银行信誉,促进信用卡业务的迅速发展,便通过电子联行结清了这笔业务。

岂料,次日中行商洛支行又收到了中行天津市分行和石家庄市分行的现金结算通知称:李伟于10月31日在石家庄市3次支取现金2000元,手续费20元;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天津市2次支取现金,一次在特约商店内消费累计支出1783元。两地合计3803元,要求商洛支行予以结算。

仅仅3天,李伟便从银行支取现金14913元,实际透支13913元,引起了中行商洛支行的高度警觉。他们当即派员到商州市东关1号找担保人张永安。

工作人员按图索骥,在西北有色地质勘察局七一三总队,找到了张永安其人。银行工作人员陈述了由来后,张永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断然回绝,说本单位既无李伟其人,他认识的人中也没有名叫李伟的,也从未给任何人提供过经济担保,且他的身份证号码也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号码相差很大……

商州市公安局经侦队指导员朱保安、副指导员李同生接到商洛支行的电话通报后,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意识到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系列信用卡诈骗案,当即要求中行商洛支行尽快把有关情况报告总行,将李伟所持卡号向全国联网金融系统通报,以减少和中止恶意透支犯罪活动的发展,并嘱如果发现其再取钱购物时,立即扣卡抓人;另将案情向局长李国章、政委吴清林等进行了专题汇报。

李局长、吴政委分别批示立即立案开展侦察调查工作。

经侦民警从仅有的两个身份证号码人手,以证查人,出乎意料的是市公安局户政股竟然没有“李伟”和“张永安”的身份证底卡。线索似乎到此就要中断了。但办理此卡的银行女营业员称,验证时排除了伪造身份证的可能。指导员朱保安急令民警赵华文等人赶赴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调查两证的来龙去脉。

在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民警的大力协助下,终于查出了“李伟”与“张永安”的身份证底卡,底卡均以丢失补办为由,加盖有西北有色地质勘察局七一三总队、商州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身份证专用章和商州市颁发居民身份证办公室发证专用章三枚公章。经鉴定均系伪造。经对比照片、笔迹检验,排除了张永安作案可能;由于办证时间不长,且系直接来省厅办证,制证中心民警回忆后指认“李伟”的照片系办证者本人照片。

在茫茫人海中要找到一个“李伟”谈何容易!商州市公安局、中行商洛支行紧密协作,根据其在华北地区流窜跳跃作案的情况,向华北地区公安机关中行分支机构和特约商户发出了数千份的协查通报。

“李伟”的诈骗行为还在不断升级:

——11月1日至2日,“李伟”在北京市、郑州市持卡先后30次诈骗现金14602元;

——11月2日至3日,“李伟”在武汉市用同样手段24次诈骗财物价值12221元;

——11月4日至11日,“李伟”又在陕西先后55次诈骗现金28048元;

——11月6日至11日,“李伟”再次光临太原市,40次诈骗财物价值高达24265.42元;

“李伟”出现在那里,就在那里疯狂透支、消费,那里的帐单就会雪片般飞回中行商洛支行,支行就需将巨额现金投入他的无底洞。

疑犯落网

1996年11月13日13时许,一辆高级小轿车悄然停在武汉市新世纪珠宝行的门前,从车上下来一名20多岁的青年人。该人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腕绕英格纳表,手戴金戒指,胸前吊着粗壮的金项链,左手拎新式老板包,右手持大哥大手机,派头十足的走进了珠宝行的大门。在金饰品柜台,他一眼就看中了一只12克重的金戒指。女营业员看他财大气粗的样子,丝毫不敢怠慢,给其验货、包装、报价,该人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并十分潇洒地从衣袋中掏出一张有编号的长城卡,递给女营业员。女营业员告知持卡人“李伟”用长城卡购物超过500元需向中国银行武汉市分行信用卡公司打授权电话,让其稍等片刻,说完女营业员便上二楼去打电话,“李伟”只好与出租车司机坐在营业厅沙发上喝茶聊天,静候“佳音”。

女营业员电话打到信用卡公司后,该公司确认该卡已进入黑名单,“李伟”系商州市公安局缉拿的犯罪嫌疑人后,火速派出保卫干部将他“请”到了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大智派出所,并缴获现金1.4万元,手机一部,金戒指、金项链和VCD机等物。

经传唤、盘问,大智派出所初步认定“李伟”及其同伙“崔龙”涉嫌流窜诈骗罪,遂当即电告商州警方,同时报经分局批准将其收容审查。

犯罪始末

经商州市公安局突击审讯查实,这个“李伟”真名崔龙,生于1976年5月15日,家住陕西省汽车制造总厂,曾因盗窃于1992年12月11日被岐山县人民法院判刑二年。同案犯嫌疑人王卫军,又名王军,出生于1971年10月9日,住商州市城关镇东店子村236号,与妻子杨妮离婚后不知去向。

铁证如山,环环相扣,崔龙不得不交待了全部作案经过:

1995年秋季,崔龙受雇于西安市皇后大酒店从事保安工作,与该酒店一服务员之夫王卫军相识。1996年10月20日,崔到王租住的家中玩时,王说他欠别人外债2万余元,经济十分窘迫,妻子也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王想与崔龙合伙办一件暴富的事,问崔是否愿意干。

崔龙忙问干啥事,王说只要用假身份证办理一张信用卡后突击恶意透支就行。

崔龙对用信用卡诈骗购物一事早有所闻,知道这是犯罪行为,回想起两年铁窗高墙内的生活,令他不寒而栗。但一想到大款们潇洒舒心的生活,崔龙又不禁为之心动。

10月21日,崔、王二人来到商州市,详细打听了办理长城卡的各个环节后,到公安局户政股买了两张《申领商州市居民身份证审批表》后,于10月23日下午返回西安,当晚伪造姓名、住址等填写了该表。

第二天,王、崔二人来到金花路十字一个体刻字摊,没有任何手续,要业主刻“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七一三总队”、“商州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身份证专用章”和“商州市颁发居民身份证发证专用章”等三枚公章,业主开始拒不答应,后经不住其600元的利诱,很快刻制了印章。为王、崔诈骗犯罪打开了绿灯。

印章到手后,王卫军又以一包好烟为诱饵,让一位三轮车夫照了一张像,与崔龙的照片分别贴在“张永安”、“李伟”的《身份证审批表》上,接着盖上印章直奔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当日便骗办居民身份证。

10月26日,王卫军给了崔龙1100元现金,让其次日携带“李伟”、“张永安”的身份证到中国银行商洛支行办理一张长城信用卡,约定办成后于29日晚共同坐火车到太原实施诈骗活动。

“李伟”依计而行。10月29日晚,王卫军和“李伟”坐上了开往太原市的火车,次日早8点一下火车,两人便坐上出租车沿街四处寻找中行及其分支机构,当天就支取现金22次,每次500元,加上手续费共计11110元。之后,他们一发而不可收拾,继续疯狂地进行恶性透支支取现金和购物活动。他们先后到过石家庄、天津、北京、郑州、武汉、太原、西安等地。

余音未尽

多行不义必自毙。犯罪嫌疑人崔龙、王卫军利用长城信用卡,半个月时间便透支支取现金和购物203次,计人民币11.3万余元,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1997年5月26日,商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崔龙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纵观这一信用卡诈骗案,既给试图逾越警戒线的持卡人敲响警钟,又给银行留下了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

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时应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准确真实地了解办卡人、担保人的基本情况,预防、减少和堵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建立起一套快速、灵敏的防止恶意透支反应系统,缩短信息反馈时差,提高银行声誉,减少财产损失和工作负荷,不给诈骗犯罪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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