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新华社电 经过10多年的不懈探索,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保障了广大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劳动部新闻发言人介绍,截至1996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达8758万人,覆盖率为78.4%,离退休人员2358.31万人,覆盖率为95.33%;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达8900万人;参加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职工达791万人,比上年增长12.61%;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职工分别达到3103万人和2016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8.66%和34.35%。
近年来快速推进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社会保险开始真正具有“社会”属性。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有的地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关心和参与社会保险事业的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职工自觉参保、督促企业缴费的机制正在形成,社会保险不再仅仅是专业机构的事,而开始真正具有了“社会”属性。
——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都已经取得或正在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养老保险完成了由分到合的制度设计过程,国务院做出了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制度与再就业工程紧密衔接,高度融合,创造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失业保险形式,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认同;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向深层次发展,正在进入一个深入研究、广泛探索的阶段;工伤保险以去年劳动部颁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为标志,进入了一个由点到面、由探索到规范的改革阶段;生育保险以国务院发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为契机,也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社会保险的管理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许多基层机构把封闭式办公改为开放式办公,规范业务流程,健全规章制度,开通了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