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这在西安还是新生事物”
主营语音广告的部门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23日,笔者找到了专门受理611路语音广告的市公交公司一分司。一位姓谭的先生接受了采访。
谭先生解释说:“语音广告在西安是一种新生事物,在大连、广州等城市已经发展很久了。虽然这种信息服务有一定的强制性,但从采用这种广告一段时间后的反映看,效果还不错。我们已注意到广告在制做质量方面还有不足,正在改进。”问及他们是否经过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有没有广告经营权时,对方有些不知所措。原来,公交一公司本身并不具有法人资格,以前与公交车辆本身、车厢、站牌及调度亭有关的广告,都是由公交总公司的广告公司全权负责的。今年7月,公交总公司给各分公司下发文件规定,允许各分公司以多种经营办的名义承接语音广告,所承接广告须按广告法有关规定、报公交总公司审批,并将收入的16%交总公司广告公司。本报实习生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