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强调
企业不能把福利变成股份
国家有关部门领导近日在谈到外贸工业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时强调,企业不准通过发奖金、搞福利变相地变成股份,更不准把股本分给大家。
这位领导说,持股经营者与一般职工要有差距。负的责任不一样,应当有差别,经营者多持一点股,盈利的时候可以多分一点,亏损时损失自然也大一点。但是不能差别太大,差别太大就形成一种类似劳资关系。另外,增量参股不是存量出售。还有一条是分红的问题。这应当是共担风险的,不是净保利的机制。企业搞好了,大家来确定继续放在里边滚还是分一部分,可以召开大会来讨论;但是这个企业如果亏了,你参股的钱就要赔,没有人给你打保票,更没有说一定是百分之多少的分红率。企业不准通过发奖金、搞福利变相地变成股份,更不准把股本分给大家。把国有资产分给大家,国有资产就流失了。
(摘自《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