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加强燃气安全工作 确保节日平安
城市燃气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现代化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几年我省燃气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全省城市气化率已达62%,除个别县外,95%以上的县区拥有液化石油气储灌站,总储气能力20000m3,人工煤气厂(站)12个,用户达15万户。特别是陕北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又为我省的工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提供了优质气源,将有更多居民使用上燃气。
燃气又是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危险品,它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近几年,国内外燃气事故屡屡发生,如1996年2月18日,江苏省扬州市南门街18号居民楼地下煤气管道口处破裂,煤气泄漏渗入防潮层,遇明火爆炸,造成部分楼房倒塌,死亡19人,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67.7万元。1996年3月26日,西安市北关新村由于用户乱倒残液,发生下水道爆炸,造成两人受伤。
究其原因,都是由于不重视安全,违规操作所造成,血的教训告诉人们,安全是燃气行业的生命线,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安全工作,多次强调要加强城市燃气安全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省委、省政府为了加强城市燃气安全工作,于1995年颁发了18号令《陕西省城市燃气管理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为了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省建设厅要求各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燃气有关法规。从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政治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有关领导要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燃气市场的管理力度,坚决取缔无资质经营、违规经营单位,查处劣质、无证燃气器具。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燃气企业对所有的燃气设施、管线、燃气具认真进行检查,不放过一处,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要加强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班,并公布抢修、抢险电话,做好事故的抢险准备工作。广大燃气用户,一定要按操作规程使用燃气。特别是使用燃气热水器的用户,一定要注意室内通风,防止中毒事件发生。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燃气部门联系。购买燃气具的用户,一定要选购持有“陕西省燃气器具经营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不要图便宜购买劣质产品而引发事故。禁止私自接、改燃气设施和乱倒残液。
希望各方面紧密配合,抓好燃气安全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省建设厅燃气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