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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3月03日
社会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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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案”带来的思考

叶导

据报载:山西省朔州假酒致使19人中毒死亡,百余人住院。消息传到北京,江泽民总书记十分震惊。当即指示:不法犯罪分子如此胆大妄为,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真是令人愤慨。政法部门对不法犯罪分子一定要依法予以严惩。接着,全国各大报刊纷纷在醒目位置报警: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中杏酒厂生产的贾府喜酒等19种酒不能喝。中杏酒厂被查封,厂长高世发被拘留。读罢这则消息,痛快之极,亦感慨之极。

长期以来,假货劣货泛滥市场,消费者深受其害。假烟、假币、假热水器,甚至耗子药也有假的,形形色色,林林总总,又远远何止假酒一项!然而,不知为什么,对假冒伪劣这只“纸老虎”,有关部门却总是屡禁不止,难以根除。虽然有个“消协”,却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和行政手段难尽人意,某些地方几乎形同虚设,不得已,芸芸众生便借自己的力量自发地和“假冒伪劣”作战,终于产生了自己的打假“英雄”王海,然而,在来势汹汹的制假浊流面前,王海个人力量又显得多么的孤单!据悉,在“朔州假酒案”案发前,全国仅因假酒造成的死亡人数已高达75人,伤残数百人之多!笔者不禁想问,我们的工商,卫生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都到哪里去了?是不是有些人吃着国家的丰厚俸禄,却无所用心,饱食终日的混日子?是不是有些人暗里和制假者“通奸”,唯恐得罪了制假者,断了他们的“财路?”当然我们的执法部门大都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然而为何总是面对假货难见成效,疲软无力?以至于最终惊动了国家首脑才称“有了说法”?如果一个区区假酒案都要国家首脑亲自过问,还要我们的具体职能部门干什么?

也许,人们会说笔者之词过于“逆耳”,这实在不是笔者的本意,因为,“假冒伪劣”带给人们“家破人亡”式的灾难实在是太多了,不“禁”不足以平民愤。在同“假冒伪劣”的作战中,任何原因上的失职,渎职行为都是对消费者的犯罪!行文至此,笔者想说的仅仅是:不要让“朔州假酒案”之类再惊动江总书记,不要对“假冒伪劣”的重击仅仅只限于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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