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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4月16日
劳动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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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因工伤残职工可享受哪些伤残待遇?

百事通先生:

我朋友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今年初在工作时因工致残,经有关部门鉴定,被确定为3级伤残。请问,按照国家目前规定应该享受哪些因工伤残待遇? 汉中 彭莲娣

彭莲娣同志: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您朋友被鉴定为3级伤残,具体可享受以下几方面的待遇。

(1)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

(2)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20个月的工资。

(3)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执行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4)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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