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韩城市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实行工资、经费管理卡制度。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支出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节减财政支出,韩城市财政局规定从今年起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应人员凭卡核拨工资经费。今后凡大中专学生分配、复转军人安置,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发“工资经费管理卡”。其他新增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核报该市编委会研究后,由财政局发给“工资经费管理卡”,否则不予承认其工资经费。 (党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