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为何不让长途车“贴字”
国有汽车运输企业转变经营机制以后,客运汽车普遍改为“国有民营”。作为经营主体的直接责任者,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根据报批的营运线路,用彩色不粘胶塑纸写制了从地市县直达西安火车站或各站址的醒目广告标志,已成为客运市场上的壮观风景线。
但是,据有的客运汽车司乘人员反映,今年以来,在渭南市临渭区境内,有人或着行业标志服或不着行业标志服,在“适当时间”和“适当路段”,随意拦挡过往客车,在找不出罚款理由的情况下,却给挡风玻璃上贴的广告标志“瞪起了眼睛”,作为“创收”的“罚款理由”,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元,成为公路“三乱”反弹的新“一大怪”!
有关部门对那些利用工作之便,随意对“客车广告”想罚款点子的人,应予查处,不能利用“职权”,搞“嘴皮政策”滥罚创收,随意影响“标志服”的形象!(周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