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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7月17日

陕西工人报社会经纬 岳阻张绍清冤案追踪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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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纬
04

岳阻张绍清冤案追踪

□文图/胡震杰

百姓为“贪官”喊冤

1996年12月4日,湖南省岳阳市铁山供水管理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张绍清突然被该市岳阳楼区检察院以“受贿罪”为由逮捕,在此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铁山局又有23人先后被区检察院传唤、拘禁或逮捕。

1997年6月17日,楼区检察院以“受贿罪”向楼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利用职务之便在负责该局基建工程发包中先后10次收受基建包工头李光育、周富强、余耀平等人贿金共计13.1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双方对行、受贿行为“供认不讳”的证言。

同年7月17日及10月7日,楼区法院两次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时,张及其他有关当事人均推翻了自己原来在检察院所做的供词,并在法庭上当着近千群众的面指控楼区检察院“执法犯法、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张等人在当庭叙述他们在楼区检察院所遭受到的遭遇时,现场群众先后13次报以热烈的掌声),使公审大会俨然变成了一个控诉大会!

庭审过后,“行贿人”余耀平还未走出法庭即遭数名身着检察制服的人的殴打,并被塞进警车强行带走;湖南电视台一位记者因为拍摄检察人员殴打证人的情景,摄相机被人粗暴推落在地上;其他证人因为余遭殴打出庭时虽被多名现场群众自发地保护起来,但都是在被人跟踪追击、几番周折后才脱离险境(但这些人不久后均被楼区检察院关押或拘传)的。

1998年1月13日,楼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否定张8次受贿12.6万元,并免于刑事处罚,但却留下了一个尾巴:认定张两次收受李光育、余耀平贿金计5000元,其理由是张等人在供认这两笔贿金时“检察院还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一说法被张等人断然否定,他们说这是法院无奈之中为检察院找的一个台阶)。此后不久双方在有效期限内均分别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抗诉和上诉。

2月3日,铁山局139名职工联名上书:《局长无罪》;3月23日,该局又有164名职工联名上书:《企盼包青天,昭雪洗沉冤!》。

2月8日,尚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张绍清应约来到铁山局所在地公田村,该村群众排着一里多长的队伍,放着鞭炮舞着狮子用数十辆摩托车开道,高举着“公田人民欢迎您,公田人民呼唤您!”的大红条幅热烈欢迎他。张面对此景激动不已连声高呼:人民群众万岁!(如图所示)

3月17日,岳阳中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目前尚无结论)。在审理期间,张多次怒斥楼区检察人员:“你们这样陷害我,不但党和政府不答应,人民不答应,老天也会动怒的!”3月21日上午公审进行到最后一天时,天空突然大雪纷飞……

黑色的“96.11.15”

老百姓何以为其鸣冤?

张绍清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带着这一疑问,笔者来到了湖南岳阳村对此事进行了独家跟踪采访。

在岳阳,在铁山,在公田,记者在长达数日的采访中了解到,张绍清是于1987月11日由岳阳县广兴洲区委书记调任铁山局任局长的,在其任职的9年时间里,勤政爱民、苦干务实,使一个原来很不起眼的铁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聚宝盆;1992年春节时,承包该局某基建项目的李某上门送上现金1000元,被张严词拒绝并给予批评,不久,李趁张不备把1000元塞在张的枕下,张发现后马上赶到李家如数退还;1994年春节前,张将局实业公司送给自己的2000元慰问金全部转交春节坚持在一线的工人;1995年5月,局南干所一干部趁张不备把4000元钱放在张家的床上,张发现后马上便让司机送了回去;1998年张母去世用了局里的车子,事后张坚持向局里交了72元油费;两个孩子结婚成家,张未通知任何人,也未置一桌酒席,未收一分礼金;1996年7月也就是在他被楼区检察院以“受贿罪”逮捕前五个月,他刚刚被岳阳市委评为“五好干部”,且将所得1000元奖金如数转送局里五位职工的遗孀……

那么这样一个“五好干部”是如何成为一个“受贿5000元的贪官”的呢?5月1日,记者几经周折在岳阳找到了神色暗淡的张绍清。对记者的采访张并不热情甚至过于冷淡,用他自己的话说“连检察院都这样,我还敢信谁?”,但在记者的反复劝说下张终于向记者做出了如下表述:

1996年11月15日中午,张在家中休息时,突然有三个自称是楼区检察院的的找上门来,说是有一件事要张到检察院询问一下。与此同时张接到楼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刘大明的电话:“老张,没什么大事,只是有件事需要你配合一下。”他来到检察院后,当即被关进了审讯室,并发给了一支笔和一个本子要他老实交待自己受贿的罪行。对这突如其来而又莫名其妙的要求,平素一向廉洁自律的张绍清顿时就蒙了,他想自己从来也没有受过任何人的钱物,交待个什么?于是张便把纸笔放在一旁想等检察院的人来了问个明白,但没想到当检察院的人来了之后见他未写一个字,就说他不老实,并要他在审讯室内好好反省,这一“反省”就是一天一夜!第二天晚上11点,以刘大明为首的7人办案小组开始对张进行车轮式审讯。因为张一直反复强调自己没有收入钱物,刘等人便拍桌打椅地勒令其以立正的姿势站好,脚步稍一移动,刘等人便上来左推右搡或者用脚踢,并拿出手铐在张面前晃着说:“你不老实,就把你铐起来,丢到号子里,整个七死八活的再来审你!”还把张身上的皮带抽下来威吓说:“不老实就打死你!”张说:“你们打吧,我有说话的时候的。”刘等人听了扬言:“打了你,谁能证明我们打了你!”一个姓杨的这时候还故意挑畔性地冲上来在张的脸上狠劲地扇了一巴掌,打得张两眼直冒金星。

在审讯过程中,刘等人不时拿出周富强、李光育、余耀平等人的“交待材料”(事后周等人均告知这些材料是在检察院屈打成招时做出的假供)对张说:“他们把时间、地点、数额都说清楚了,你还不老实。”并一遍遍地威逼张按他们的意图“交待”,但均遭到了张的严厉指责和拒绝,可每次拒绝遭到的都是更加残酷的折磨。在经过长达两天两夜的精神及肉体折磨下,身患晚期血吸虫病、肝硬化、高血压等多种病症年届50的张绍清终于受不住了,浑身上下全部湿透,便在无奈之下按照刘等人的提示,“交待”了其“先后9次收受周富强等贿金8、3万元的事实”。

检察院泡制“行贿人”

仅仅凭着一个“受贿人”的“交待”当然不能定案,这一点楼区检察院当然明白,所以在审讯张绍清之前他们早已把目光盯到了周富强、余耀平、李光育等人身上。

李光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详细讲述了他在楼区检察院的遭遇:1996年11月23日晚上8时,李光育被刘大明等人以“传唤”为由带进检察院后当晚即被铐在了墙上,但直到第二天下午7时,才有一位自称是唐副局长的人带着熊、徐、唐三位检察员来到审讯室要其交待向张绍清行贿一事。李听后说:“我实实在在没有向张局长行贿,逢年过节的给张局长送点烟酒什么的,张局长知道后不但会让人送回来,有时还批评我。”唐等人一看李不但没有按他们的意思交待反而将张夸了一番顿时就火了,一边说李不老实,一边冲上来对李拳打脚踢,还说:“你给张绍清送了10万!”李听了觉得好笑就笑了一下,没想到唐马上就冲过来一阵拳脚把他打得口中冒血,其他人也赶上来有的用力拉手铐,有的用拳猛击李的胸部,有的则用脚踢李的小腹。类似的暴力持续到25日凌晨,看到李依旧不肯就范,徐便抓住李的头往桌上砸,熊则用力猛扯手铐,因为李痛得受不住放声大叫,他们就从桌上拿了一块抹布塞进李的嘴里。25日晚上7时,在经过一天的折磨后李仍不就范,唐便说:“今晚要加大力度!”于是,一场更为残酷的折磨开始了,这场折磨致使李多次昏倒,但每次昏倒后他们不但不因此收手,反而拉着手铐把李拖醒后强令其立正罚站。26日凌晨5时许,李被折磨得实在受不了了,便用头往墙上撞意欲以死抗争,却被熊死死拉住。眼见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李终于没办法便说:“你们说我送了多少就送了多少吧!”唐听后马上拿出本子说:“一个5万,一个2万,一个1万,一个5000,共计八万五”,这时候熊又猛扯手铐,李痛得马上点了点头。26日上午,一位姓周的办案人员给李做笔录,但却不问李,只是把几个笔记本翻来复去后抄出了一个笔录后要李签字,李听后马上跪到地上哀求说:“我真的没送钱给张局长,我不能签字。”周听后当即在李脸上打了几巴掌,后用手机和其他人联系说:“他不签字如何搞?”于是,李便再次受到了和前几天一样的“款待”,万般无奈只好违心地在笔录上签了字。在其签过字后,周又把笔录交给他让其重新把时间、地点、数目、情节抄下来,并要其读熟以便录像。29日,因为长时间的殴打,李全身疼痛不止并恶心呕吐吃不下饭,熊等人见势不妙便马上将其送到医院做检查,并为其开了跌打损伤药。12月4日,李在办理取保候审时让前来看情况的刘大明看了自己的伤,并再次强调:“我没向张局长送钱,都是他们搞的,假的!”刘听后说:“过两天就放你出去,但出去后不要说在这里挨了打。”并说:“如果你反供了,收你的一万元押金就没收。”

就这样,一份堂而皇之的“行贿材料”出来了。此后不久,又有余耀平等人的一批关于向张绍清“行贿”的材料在楼区检察院的审讯室里“应运而生”。

百姓企盼青天就此事在岳阳进行的为期数日的采访中,笔者亲耳聆听着张绍清、李光育等人的血泪控诉,亲眼目睹着铁山职工群众对张绍清的那种无处不在的热情,亲身体会着铁山职工群众对张的遭遇和处境的义愤和不平,笔者心中一直都有这么一个疑问:如果他们反映的这一切都属实的话,那么检察院的这种做法到底是为了什么?

终于,在李光育一段供述材料上记者发现了这样一些内容:1996年6月份的一天上午,铁山局副局长方某的老婆喻某找到我,说要我写一个向张局长送了钱的材料,并说把张局长搞掉后,方当上局长就把局里的基建工程都给我搞,还说你不要怕,老方检察院有人,关系都找好了,要搞张非常容易,我们老方受张的气太多了。我说我又没向张局长送一分钱,你们俩扯是非不要找我。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喻在局机关家属楼下碰到我说:“你怕是没有送钱给张绍清,他也不敢收你的钱,你知道周富强向他送了多少钱?”我听后没有回答就自己走开了。原来我一直不说这件事,因为我和方有点亲戚,方也反复向我交待不要把他的事说出来,还说反贪局长刘大明跟他的关系很好。

5月4日上午,刘大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刑讯逼供一说,对铁山局职工群众要求为此案昭雪平冤的呼声不以为然,理由是一审法院已判定了张受贿5000元一事。而负责此案一审的楼区法院刑一庭黄庭长在面对笔者“这多起受贿行为不论是行、受贿双方还是受贿情节都基本一致,为什么否定了其中12、6万元却肯定了5000元”的问题时,一直都不正面回答,只是要笔者多到铁山走一走、问一问,并说此案极具新闻价值。

目前,此案虽然早已超过了二审判决期限,但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而此案的有关当事人及众多职工群众也仍为此事奔波呼吁着。我们期待着法律为正义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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