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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12月16日
经济生活
02

求职者当心中介阱陷

□高生平

时下,漫步街头,以各种形式求职、招工、信息、招商的张贴广告、黑板广告、油印小报等比比皆是。而且可供谋职的领域越来越宽,且行行有人做。无论是城市中的下岗者,待岗者,大中专毕业生,还是农村来的打工人员求职,大部分人已将眼光投向了市场,投向了中介部门。

求职的人多了,各种中介组织、劳务市场应运而生。不可否认的是,活跃的中介所为繁荣市场经济,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管理方面的原因,中介行业发育得还不太成熟,致使一些个体中介所的中介行为不规范,问题颇多。

一是处所乱。有些中介所随便租间小屋就开张。二是人员杂。从业者大都是无业人员,他们文化低,素质差,更缺乏职业道德。三是条件差。一间小屋、一部电话、两张桌子、三四个人,几块黑板。别看屋子小,人员少,墙上挂的工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物价部门发的收费许可证却不少。他们抓住求职者求职心切的心理,与商家合伙行骗,其手段五花八门。

一些求职者被雇主试用不到一个月就被辞退,交的几十元中介费“理所当然”地讨不回来,因为双方所签合同上写着:中介所只保求职者谋到职业,收取中介费;试用后被辞退,中介所概不负责,中介费不退。有些人员被辞退实际是钻进了中介所与商家的圈套。

名为中介,实为欺骗。这是有的个体中介所惯用的伎俩。铁路某单位一名退休职工到中介所求职,希望能找到一份比较稳定的焊工职业,他先交了80元,对方给他介绍了一家用工单位,谈好月工资800元,可用工单位说月工资只能开600元,而且星期天不休息。那位焊工回头去找中介所欲讨回中介费,对方不给,还嚣张地说:“就骗你了又咋样。”

利用虚假广告招工,实际只为骗钱。某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招聘推销员的广告:男女不限,年龄在20岁至60岁之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报名费20元等等。名额不少,所承诺的待遇更是充满了诱惑,底薪十提成十奖励。可奇怪的是广告中没有介绍招工有无劳动部门的许可,也没有招聘截止日期。不细心的人根本看不出广告有什么问题,而实际上是一场骗局,该公司一次招聘仅报名费就收了近2万元。招聘来的几名推销员不等试用期满,就陆续被炒了鱿鱼。

掉进中介所陷阱的,有求职人员,也有用人单位。

在劳务中介服务中,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办的职业介绍所,是当前介绍就业的主要渠道。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一些地区待业、求职人员多,加之用工单位所承诺的优厚待遇,在对用工单位没有考察了解的情况下,中介部门就盖了同意的章子。当然,有的则是为了一点利益,自己上了当,打工者也受了骗。

其实,掉进中介陷阱的不仅仅是求职人员,也有用人单位。由于一些非法中介部门的经营思想不正确,只为自己谋私利,就将中介服务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置之度外。在中介所招工,招工单位可以不出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纳税登记证;求职者有无身份证、暂住证也无所谓,只要交钱,他们就给找活干。

如此中介,不仅不负责任,而且干扰了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有关部门应对个体中介所的管理从采取宏观调控,加强引导与管理人手,使中介行业逐步走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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