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旗帜 服务大局 全面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党政工领导谈贯彻工会十三大精神(咸阳篇)
加强领导 贵在落实
中共咸阳市委副书记 孙万保
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是党一贯的重要政治原则。江泽民总书记和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工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再一次强调了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问题,使我们的思想更加亮堂。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关键是落实,把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要求,真真正正地落到实处,使工会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落实,首要的是在思想上落实对工会重要性的认识。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它虽然是群众组织,但它几乎把工人阶级的全体成员吸收在自己组织之内,它既是法定的、别的任何组织无法替代的职工利益代表者,又是处于党和职工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它的性质、地位、作用,决定了它理应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重视。长期以来,工会为推动党在不同时期历史任务的实现,为中国工人运动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党中央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重视,正如江泽民同志讲的“重视工会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好传统。”当前,我们正在进行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而且即将跨入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的新世纪,要在下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工人阶级和工会肩负着重大而艰巨的责任,发挥工作的职能作用就显得更加重要。对此,我们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有清醒的认识。近几年来,我们咸阳市各级党组织从实践中认识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工会工作的政治保证,而对工会的正确认识,则是加强党对工会领导的先决条件。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三大精神,各级党委要加深对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的理解,进一步提高对工会的认识,彻底克服目前有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视工会为可有可无,不重视工会工作的错误倾向,为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或仅仅体现在文件中、会议上,要落实在组织上、工作上。主要应当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切实把工会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上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地加以研究,为工会工作把好政治关。长期对工会工作不闻不问、听之任之,甚至工会找上门来也以种种理由“挡驾”,这是失职的表现,是党纪党风所不容许的。我市不少党组织每年、每半年或每季度研究工会工作若干次,形成制度、长期坚持,普遍受到工会的欢迎。今后,应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真正使党对工会的领导成为各级党委的自觉行动。二是党委要支持工会依照国家法律和自己的章程,大胆地、独立自主地进行工作。现在的工会工作环境,较之过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由于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人们对工会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或持有偏见,有的地方和单位党政工关系尚未理顺,加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现的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因而工会工作难度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各级党组织应当给以有力的支持。只要工会在法定范围内按章办事,党组织就要让工会放手去干,不要设置清规戒律捆绑工会的手脚。在工会工作受到干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工会干部因正确履行职责而遇到困难挫折时,要及时给工会撑腰,协调各方关系,帮助工会排忧解难,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三是要十分重视工会组织建设,管好工会领导班子。组织建设是工会工作的基础,也是落实党对工会领导的基础。工会组织是否健全、健康,应当始终是党组织关注的重点。党组织要经常不断地指导工会根据客观形势变化和自身建设的需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完善各项组织制度。当前,特别应当做好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这些新经济组织与国有、集体改制企业的工会组建、调整、重组工作,以及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89)12号文件和其它有关规定,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好工会领导班子,配备素质好、受职工群众拥护的人担任工会主席,并加强工会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使工会真正成为党领导的、思想上政治上坚强的、深受广大职工信赖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的领导,说起来不难,但落实起来并不容易,需要做大量地、艰苦的工作。除了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各级党委领导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外,应当把工会工作与各级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党建重要内容予以规划、实施。还应当把工会的领导问题列入对各级党委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并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