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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桥厂建起医疗互助保险会三+二名患大病职工得享福利
本报讯 宝鸡桥梁工厂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本着“企业行政拨一点,工会出一点,职工个人缴一点”的原则,共筹集资金120万元,几年来,又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使基金增值,截止1998年底基金会资金已达162万余元。
该厂“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成立伊始,即从组织机构、职责职权、基金的来源与管理、互济期限及责任、待遇以及互济会的申请和给付标准、会员变动手续的办理等方面就制定了详细的《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暂行规定》,并确定了“大病范围” (即脏器移植、心脏手术、肾衰血透、人工关节、各种癌症、血液病及一次性支出医疗费一万元以上的大病),按入会年限,分档给予互济补助,并于97年10月将原支付标准提高了50%—100%,缓解了职工因患大病给家庭生活造成的困难。
截至目前,该厂已有99.2%职工入会,该厂互保会已为32名患大病和死亡的会员支付互济金4.1万余元。 (厂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