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日,岐山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表彰大会,对全县4个乡镇、8个县级部门、6户私营企业、10户个体工商户进行了表彰奖励。对年纳税在50万元以上和20万元以上的发林工业有限公司和凤鸣化工厂分别奖励17400元和7060元,鼓励了先进,树立了典型。
(王宗哲)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