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西安西联大坝沟庄园发生咄咄怪事——
消费者摔倒受伤讨说法管理方态度蛮横拒赔偿
本报讯 由于西安西联大坝沟庄园的淋浴室地面太滑且缺乏必要的防滑设施,使消费者摔倒在地,造成头部和肩部受伤,当即昏迷。该庄园不仅没有及时送病人下山治疗,而且采取故意回避的态度,拒不支付消费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目前,省消费者协会已受理了这起投诉,并开始进行调查。
提起4月9日的遭遇,中国人民解放军7226工厂52岁的工人惠尊启至今心有余悸:“这天晚上,厂里组织职工到西安西联大坝沟庄园春游。当晚22时左右,我游完泳刚进入淋浴室,由于地面洗发液、浴液等残留物较多,十分光滑,而且没有任何防滑设施,使我摔倒在地,造成头部和肩部受伤,浑身发抖,当即昏迷过去。服务员叫来了庄园的医生,医生检查伤势后,认为庄园没有进一步检查的设备,无法确诊,并通知了庄园客房部吕经理。我的同事们请求将我送下山进行检查治疗,吕经理以庄园没有备车、人员紧张为由,拒绝了这一要求。4月10日凌晨1时,我的同事租了一辆车,将我送到了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经过头部CT扫描和右臂X光检查,确诊为右肩肱骨骨折和右额部软组织肿胀。”
与老惠一同春游的职工说:“4月11日,我们结束春游,在退房结帐时要求庄园承担老惠的检查治疗费用,庄园客房部的吕经理明确说惠尊启的摔伤与庄园无关。当我们问庄园为什么在惠尊启摔伤后给淋浴室辅设了防滑地毯,吕经理态度十分恶劣,她说这是我们的事,我们愿意怎么干就怎么干。庄园的法律顾问在看了我们关于事情经过的书面材料后,拒不签字,并说:‘你们要告就告去吧!’4月14日,我们去西联集团反映情况,又被骂了出来。我们实在想不通,这些人为啥如此嚣张?”
5月6日,省消协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谈了自己的观点:“《消法》在‘消费者的权利’中明确指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法》在‘经营者的义务’中也提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我们在受理这起投诉后,多次与西安西联大坝沟庄园联系,但该庄园的负责人采取故意回避的态度,不予答复。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是消协的一项职能。我们希望与你们新闻单位合作,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月7日上午,记者拨通了庄园客房部吕经理的电话,她告诉记者:“这件事由庄园综合部处理。”记者又将电话打到综合部,一位女同志说:“综合部主任没在,我不清楚这件事的处理情况。”
本报记者 田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