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独剧团海外演出“被宰”严重
我国艺术表演团体到欧美国家商演普遍受外国演出公司“剥削”令人深思。
据有关部门说,我国国家级芭蕾、交响乐、杂技等艺术团体在欧美国家的剧场演出时,通常只能拿到每场1500到2000美元的演出费和每人25美元的生活费,而外国演出公司却能获得每场3至6万美元的票房收入及相当丰厚的演出赞助款。一位知情人说,我国一芭蕾舞团在美国演出时,正巧也有一个俄罗斯的二流团在同一城市演出,该团的演出水平大大不如我国剧团,但演出费却比我们高十倍。知情者说,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除我国至今没有一个演出公司能在欧美运作外,西方国家对我国艺术演出水平不了解甚至进行歧视也是一个原因。因此,加强我国艺术团体在国际上的宣传是迫切任务。
(陈梅摘自《服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