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九大错案第三案
反贪局长审死劳模
文/韩潮
1月29日,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教育整顿工作情况时,提到了数起检察机关内部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其中,发生在湖北省石首市的反贪局“审”死供电局副局长王崇高一案,特别引起人大常委会的关注。
与此同时,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历经艰辛,已攻破了石首市反贪局3名犯罪嫌疑人的攻守同盟,并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月3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终于把昔日坐在公诉席上的3名检察官押上了被告席。
3月3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名被告依法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首犯、原石首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徐奉禄10年有期徒刑,以同样罪名判处原书记员刘志明及原石首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曹光荣各7年有期徒刑。
接到判决书后,王崇高的3个儿子热泪盈眶,父亲屈死已整整11个月,惩办了凶手,总算可以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了。
捕风捉影
为何徐奉禄、刘志明、曹光荣要审王崇高?有种种说法。有人说是冲着供电局这个“肥窝子”去的,石首市部分人大代表说得更加直截了当,称他们为“唯利办案”。
笔者手中有一份石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人大代表张道强、马月霞等13人对该市人民检察院的评议,上面清楚地写道:
1998年春节,检方向供电局索要钱物,因该局电费欠缴数额较大,经济发生困难,所以只给了2万元。检察院是否认为是“进贡”太少,有“藐视”之意,想整一整王崇高,打击一下供电局“不买帐”的气焰?
为此,这13名人大代表强烈要求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说明此案的真相。
其实,此案的缘由说起来荒唐可笑,甚至有点滑稽。
1998年初,徐奉禄、刘志明、曹光荣3人的审查其他案件时,发现石首市供电局副局长王崇高曾经在下属单位报过账。报帐,里面会不会有鬼呢?于是,他们想当然地假设他有罪……
他们从外围“侦查”人手,开始为他们的“假设”积极寻找依据。
1998年3月21日,他们找到石首市横市镇拦坝村4组个体瓦匠朱运峰,在没办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朱运峰关押进了检察院租的一间私房里。
一将朱运峰带到这个秘密办公地点,他们便气势汹汹地问:“1990年王崇高在横市变电站任站长期间,他请你建房子,你送给他多少钱?”
“我没给他送过钱。”
“东升变电站站长曾宪兵与王崇高有什么不正常的经济往来?只要是听说的,都给我讲出来。”
“我不晓得。”
朱运峰实在讲不出他们需要的材料,在经受戴手铐、遭殴打和罚跪3天后,被扇了“无数耳光”的朱运峰才走出了那间秘密拘禁处。
徐奉禄等3人并不死心,于3月23日下午3时许,将正在病中的石首市高基庙镇变电站站长、镇人大代表汪天涯口头传唤到那个秘密地点。泥瓦匠的遭遇在这个站长身上得到重演,被整了11天。他忍受不了非人的折磨,被迫交待说:“王崇高有一次打电话给我,要我给李宝贵报销一笔差旅费,大概2700多元。”
他们总算抓住了供电局在财务报销中的毛病。于是,一张7500元的白纸罚款单一挥而就。直到此时,汪天涯才明白“专案组”的真实目的。
“跪了多少次我记不清了。”到了5月份,汪天涯在被调查取证时,右手仍抬不起来,不能动弹。人们都已穿衬衣了,他受摧残的身体还穿着蓝色的大棉袄。
刑讯逼供
放走汪天涯,徐、刘、曹一致认定王崇高多少有点问题。他们掌握的“材料”,除汪天涯处一笔外,诸如此类报账还有3笔,共计8000多元。他们认为可以“正面接触”王崇高了。
4月3日下午,王崇高刚下班回家,电话铃声大作,听筒那端传来局长吴长青的声音,让他到反贪局去一下。王崇高神情坦然地走下楼去,钻进检察院派来的民用车。
下午6时,“专案组”组长徐奉禄与刘志明将王崇高带到党校街3巷6号一处私宅二楼,即他们经常非法拘禁人的秘密地点,与先期到达的曹光荣一起向王崇高交待法律政策,要他交待经济问题。王崇高说:“我是清白的,没有经济问题。”徐奉禄用食指往墙上一指:“你给我靠着墙,站直!好好考虑问题。”然后他们转身到外面吃饭去了。
徐奉禄等人吃饱后,轮番与王崇高“谈话”。晚9时许,徐奉禄见审讯没有“突破”,遂上前命令王崇高跪下。徐奉禄拿出手铐与刘志明、曹光荣一起强行将王崇高的双手从背后一上一下斜铐着,令王崇高交待问题。又轮流给王崇高两个耳光。
晚11时许,已连续审了几个小时的曹光荣身感疲倦,呵欠连天。为让曹副局长好好休息,徐奉禄、刘志明便“连续作战”,将王崇高带到另一房间继续进行讯问,但依然没有进展。过了一会儿,徐、刘两人自己也人困马乏了,遂解下王崇高的皮带,穿上手铐系到窗齿上,让王崇高仍然“背”着“宝剑”熬夜,自己却去呼呼大睡。
王崇高在痛苦中盼到了天亮。4月4日上午7时许,等徐奉禄、刘志明、曹光荣3人吃过早餐进来后,徐奉禄让刘志明将系王崇高的皮带解下,又开始新一轮的审讯。
中午12时,王崇高始终不改口地说:“钱,我确实未贪污1分,不信,你们可以深入调查。”徐见王态度没有丝毫转变,遂与曹、刘一起又将王的一只手铐到了窗齿上。下午约4时,徐奉禄等人发现,王崇高已是站不稳,这才不得不给其松开了手铐,将他扶到床上躺下。
下午7时许,徐奉禄等人开始吃饭。已经有近26个小时粒米未进,只喝了半杯水的王崇高提出要上厕所,徐奉禄点头同意,并向刘志明努了努嘴,示意要他跟在后面。王人厕约2分钟,端着碗在外守候的刘志明突然听到厕所里“咚”的一声闷响,赶紧冲了进去,徐奉禄、曹光荣也随后赶到,只见倒在地上的王崇高脸色苍白,呼吸急促,神智不清。他们连忙打检察院一名法医的呼机。
法医赶来后只作了些常规检查,建议“给王崇高输液”。但他什么器械和药品都未带,徐奉禄便又打电话通知检察院旁边的一名个体妇产科医生唐雪梅前来给王崇高输液。唐雪梅看了看王的脸色,连连摆手说:“他怕是不行了。”说完掉头就走了。徐奉禄等人这才慌了神,赶紧用电话向石首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汇报。晚上9时,王崇高送到石首市人民医院急诊室抢救。10点30分左右,王崇高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轩然大波
此时,主持石首市检察院日常工作的张辅义副检察长给石首市供电局局长吴长青打电话,说是有急事找他,让其立即赶到检察院。吴长青袜子也顾不上穿便匆匆乘车来到检察院。
张辅义将吴长青叫到他自己的办公室说:“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王崇高已经死亡。”吴长青顿时目瞪口呆。与他们一道赶到医院急诊室。只见王崇高右手放在胸前,左脚赤裸,右脚的袜子只穿了一半,头部用外衣盖着。供电局纪委书记刘明山轻轻揭开外衣,王崇高两眼睁得大大的,眼眶青紫,头发零乱,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4月5日上午9时,王崇高之妻程仕珍得知了王崇高死亡的噩耗。稍后,王崇高的遗体已由检方派员守住,拒绝王崇高亲人们要见死者遗体的合理要求。人们被激怒了,将检察院的少数人员团团围住,想要讨个说法。眼见予盾激化,石首市政法委书记贾汉阳指示说:“纸终究包不住火,还是让他们看一下。”张辅义立即反对说:“不能违反会议的决定,不能让家属到场查遗体,宜尽快火化。”
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艰苦“谈判”,死者家属在立下“保证不翻动死者遗体”的承诺后,方才获准察看王崇高的遗体。王崇高全身很脏,脚上没穿鞋,左脚袜子不见,两眼明显青紫,鼻孔有出血,鼻梁上有伤痕,口唇肿胀,两手腕皮下严重淤血,双膝皮肤破溃……王崇高的三个儿子让人将这一实况拍摄下来。
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抓去,一具僵硬的尸体拉了出来,堂堂副局长就这样不明不白地丢了命。从4月5日开始的8天时间里,每天自发到殡仪馆围观的群众达千人以上。群众掀起感情的激浪,事态极为严峻。
攻守同盟
4月5日下午,石首市政法委组成了专门调查组,对石首市反贪局王崇高办案组的办案过程进行调查。徐奉禄、刘志明、曹光荣向调查组提供了假现场,他们一口咬定王崇高是倒在反贪局二楼会议室旁边的厕所里。他们声称3月25日已对王崇高立案,4月3日晚办了对王崇高的监视居住手续,但王崇高不肯签字,是法警队宣布的。
4月7日上午10时,荆州市电力局党委书记金华清亲自带调查组到石首市检察院了解情况,并将此事向湖北省电力局作了汇报。随后省市两局联合向荆州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
4月8日,荆州市委书记刘克毅对此案极为重视,决定由荆州市政法委牵头,荆州市人大、公检法以及荆州市电力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面对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徐、刘、曹不能自圆其说,徐奉禄承认自己提供了假现场,并说,所谓“已立案”和办了监视居住手续,实际上并不存在,是为了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而编造的。而对于是否刑讯逼供的实质性讯问,徐奉禄表现很不老实。“没有打。”徐用坚决的口气回答,并对他们实施“背宝剑”的土刑罚矢口否认,“没‘背宝剑’,只是铐着他的双手,让他坐在椅子上交待问题。腿伤,是他自己下跪留下的。”
在讯问中,不仅徐奉禄这位前“专家”组长的嘴巴死硬,而且刘、曹两个成员都以同一个口径讲着一样的谎言。联合调查组事后掌握的证词表明,这3人当王崇高一死,就订立了攻守同盟。
蹲在号子里的徐奉禄直到1998年9月份仍拒不交待刑讯逼供的重大情节,还想与保外候审的刘志明串供,试图进一步制造“王崇高自己跳楼”的假供词。在这一点上,刘志明要清醒一些,不同意这样搞,认为事情只会越搞越糟。曹光荣在非法拘禁王崇高时率先打瞌睡,倒是他经过复杂的思想斗争,第一个坦白了刑讯逼供的一些情节。
1998年10月,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长谭陵率办案组对此案重新进行了调查取证。在半个多月的时间内,办案组克服重重困难,用证据摧毁了徐、刘、曹的任何妄想,推翻了他们串供后所作的诸多假供词。
无限哀思
4月9日下午3时30分至6时30分,由湖北省政法委委派的省高级法院司法技术处副处长徐进国、法医苏立言,省公安厅法医处处长刘卫建、法医王志勇等对王崇高的尸体进行系统解剖。一天后,尸检小组通报了尸检的初步结果:一、外表有伤,双眼眶青紫,双前臂膝关节、左肩部、腰部右侧等多处表面有伤皮下出血,戴手铐、罚跪伤明显;二、分析中毒性死亡可能性不大;三、最后确定死亡原因还需要两周以后。
4月10日下午4时,荆州市联合调查组在石首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各科局、乡镇负责人会议上,宣布对徐奉禄、刘志明、曹光荣实行刑事拘留,原因是他们对王崇高的传唤,既没办传唤手续,又超过传唤时间,属于非法拘禁。王崇高之死总算有了一个初步的说法。
办成铁案
5月8日,王氏三兄弟终于盼来了尸检结果:王崇高系因受审期间精神紧张、情绪激动、疲劳、饥饿和体表损伤等因素引起冠心病猝死。王氏三兄弟因父亲从未有过冠心病史,对此鉴定持有异议。
5月29日,王氏三兄弟向湖北省政法委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尔后,在省政法委的协助下,公安部物证鉴定室的副主任法医师闵建雄和主检法医田雪梅应湖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之邀专程来鄂进行复核鉴定。他们在观看了尸体录像,检验了前期尸检提取的人体标本,镜检了病理切片后,得出的结论为王崇高在生前患有冠心病的基础上,因情绪变化、体表损伤、疲劳等因素诱发冠心病的急性发作,心功能障碍死亡。对此结论,王崇高的亲属和诉讼代理人张军仍然不服。
王崇高一案惊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他在新华社就“王崇高事件”所发的一份内部材料中作了“决不护短,一查到底”的重要批示。中央有关部门将此案立为全国九大错案之一督办,序列第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承诺要将此案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6月中旬,湖北省检察院决定撤销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获得的1995和1996年度全省“最佳检察院”的荣誉称号。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辅义和该院反贪局局长张友华也被停职反省,由市纪委立案调查。
公开庭审
1998年12月18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公诉方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
1999年2月3日上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来自国家电力公司、华中电网管理局、湖北省和荆州市电力局的领导,王崇高的亲友、同事以及群众坐满了审判庭200多张座椅。
进入法庭提问阶段,死者家属聘请的律师张军作为诉讼代理人,向被告徐奉禄发问:“你是怎么打王崇高的?都打了哪些部位?”
徐奉禄一口咬定:“就打了两耳光。”
张军似乎早有准备,情绪激动地站起来,展开一张大图,上面标有死者伤痕的具体位置。他提高嗓门:“一共20多处伤痕,难道两耳光能打出来吗?”
徐奉禄沉默不语。
王崇高的次子王常青也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对徐奉禄提问:“王崇高双眼睑下严重青紫,膝盖上有大片伤痕。这些是怎样造成的?”
“膝盖伤是跪的,他在地上跪了两个多小时。”徐奉禄把声音压得很低。
“眼睑上的伤呢?难道也是跪出来的吗?”
徐不语,开始做了一个“沉默”的人。
被告刘志明、曹光荣的辩护人也都为他们的当事人进行了辩护。
1999年3月3日,该院下达了(1999)荆刑三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书》称:徐奉禄、刘志明、曹光荣身为司法工作人员,违背法律规定,对被害人王崇高实施反铐、打耳光、罚跪等体罚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关于致人死亡的规定,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徐奉禄系主犯,被告人刘志明、曹光荣系从犯;关于诉讼代理人诉称的理由和被告人徐奉禄的辩护人、被告人刘志明、曹光荣的辩解及其辩护人所提的辩护理由,经查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出人意料之外的是,接到判决书后,王崇高的亲属及被告均对此判决不服,表示要进一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