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款应使用真实姓名和地址。因为万一存单被盗或丢失,根据国家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必须要有与储户姓名相同的身份证件才能办理挂失手续。
二、及时做好备查记录。要把存款的银行、存储日期、金额、种类、期限、户名和存单号码记在笔记本上或某一个地方,倘若存单丢失或被盗,只要记住其内容就便于及时挂失。
三、存单不要和户口簿、工作证、身份证放在一起。因为如果存单和身份证件一同丢失的话,存款不论定期活期,也不论有无密码和是否到期,均可被轻易取出。(瞿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