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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8月24日
社会新闻
02

智慧的较量

(一)

1999年3月27日,公安新城分局长乐中路派出所民警张军带领一名户协员,来到幸福北路2号办理暂住证。户主叫朱云,是某旅行社的导游。几天前,她家水管漏水,她下班途经东门口,便在众多“待命”的打工者中,挑选了一个态度诚恳,不计较工钱的小青年。她当时看了青年的身份证,身份证显示,青年叫王瑜谋,33岁,家住灞桥区纺织城某家属院。

民警张军赶到朱家时,小王正在干活。他磨磨蹭蹭拿出身份证递给张军,脸上一副很不情愿的表情。

张军一看证,就觉得有点蹊跷。准确地说,所谓“小王”的身份证只是一张塑封后的身份证复印件,乍一看委实真伪难辩。证上照片确实是眼前的小王,但是……

小王赶忙解释:“我这人丢三拉四,以前丢过身份证,补起来挺麻烦。现在出来干活,就只带个复印件”。张军半信半疑地,他拿走了王瑜谋的“身份证”,打算回头再来调查此事。

谁知第二天中午,朱云心急火燎地闯进派出所,找到张军,语无伦次地说:“小王把我的包偷走了,现在人也没影了”。原来,中午11点多,她的包放在自己三室二厅居室大厅的沙发上。当时小王就在卫生间里修水管。她到厨房转了一圈出来,包没影了,小王也失了踪。据她回忆,包里装着诺基亚手机1部、印鉴齐全的空白支票1张、现金4千余元、长城卡、龙卡、电话磁卡各一张、身份证两个以及汽车驾驶、附加费本,计算器、各类化妆品等物。

案情就是命令!张军立即放下饭碗,对照口袋中那张还未来得及调查的身份证上的地址,赶到王瑜谋的家。但真正的王瑜谋压根儿不是什么水暖工。数天前,他丢了身份证,看来是有人利用身份证冒充王瑜谋作案。

(何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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