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太阳牌锅巴”专利到底属谁
中院审理后方见分晓
本报讯 (记者冯瑜)曾经风靡全国小食品市场十余年的西安太阳牌锅巴,近日又起波澜,围绕锅巴生产专利的归属问题,西安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将原总经理李照森及其妻孙秀爱诉之公堂。目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定于本月六日开庭审理。
据原告西安太阳食品集团公司介绍,1985年元月,西安旅游食品厂(太阳集团前身)决定成立小食品车间,并开始研制土豆片、玉米片、锅巴片,并成立了“锅巴片工艺试制小组”,李照森作为新产品开发主管,在锅巴片的研制过程中做出了重大贡献。1987年8月,太阳集团在将锅巴片生产方法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时,李照森擅自将专利申请人变更为他本人,后又于1990年3月将其妻孙秀爱变更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认为,李照森作为工厂新产品研制的主管,在研制锅巴片过程中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其发明属职务发明,他将该项发明的专利秘密地变更到自己名下,不仅侵犯了太阳集团的合法权益,同时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企业用于交付专利使用的费用高达数千万元。从1990年6月开始,部分锅巴片研制的参与者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在今年2月李照森被免职后,太阳集团于6月以专利权属纠纷案将李照森、孙秀爱诉之法院。对这一诉讼,本报将及时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