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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9月03日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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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容辍学者戒

《人民日报》曾载文报道:山东省沂源县法院对张家坡乡16名学生家长不履行子女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除罚每位家长150元外,还责令他们督促子女在规定期限内复学。

这则报导,的确让人耳目一新,为之振奋。伴随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有不少人或多或少地产生了轻视知识、注重金钱的观念,片面地认为让子女上学的目的,无非也是将来找个工作挣钱,认为目下已有不少人并未读过多少书,也能当官,也能挣大钱,过舒适日子。何必要花费高昂的学杂费,让子女备受清苦去上学呢?干脆“早吹灯,少熬油”,走捷径让他们去经商。去学门技艺,或者去做小工。有不少青少年,因之早早结束了自己的学生时代,匆匆走上社会,每每因知识缺乏而难以适应,由此产生后悔心理便是明证。从长远看,能够在事业上广有建树者,哪个不是拥有渊博的知识。当然,学习知识并非奢望人人都做杨振宁、李政道之类的科技精英,但“人向高处走,水向低处流”的古训还是没有错。

对于那些尚有希望有潜力深造者,只因一时一事的情绪不佳,产生烦恼厌学心理,作为家长或亲朋好友,理智的做法是对其劝慰、开导,绝不可轻率地纵容其辍学。沂源县法院的做法并非是多管闲事,也并非是小题大作。这不仅是对国家负责,也是对每位家长、每位学龄子女的关爱。

(李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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