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亭止住房分配 实行货币补贴
北京房改方案出台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从今年9月1日起,实行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房改方案政策相衔接、协调推进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新方案。
在今天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苗乐如介绍了北京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从1998年底起,北京市所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建经济适用房和腾退的可售公有住房,用于廉租住房外,原则上只售不租。在建立住房补贴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个人合理负担的基础上,由职工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贷款购买住房。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建立机关住房补贴制度。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或市场价格购买住房时,可按规定向所在单位申请住房补贴。
北京市推出的住房制度改革新方案还包括完善住房公积等方面内容。其中继续推进公有住房改革一项提出,北京市的住房租金标准和提租时间,将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动,并尽快实现同步。从1999年起,房改售房停止执行标准价,一律实行成本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