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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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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02

“明码”要“实”

如今的众多商家对商品均做到了“明码标价”,这是让人高兴的。但“明码”不“实”的现象却较为严重,这又令人深为忧虑。

“明码标价”为的是控制暴利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如今的一些商家却在“明码标价”上玩起了花头。他们把价标得高高的,对懂其中奥秘的消费者,他们就来个“标的是价,还的才是钱”。然而他们更深知,目前尚有众多的消费者不能准确地辨别商品质量的好坏和商品档次的高低,不了解同一商品的一般市场行情,不适应随机应变花样翻新的砍价还价方式,同时还有不少消费者对“明码标价”持十分信任的态度。所以不少消费者落入了“明码”的圈套,这些商家的欺诈得逞率还是较高的。

物有所值,货真价实,买卖公平,童叟无欺,这是经商者应该具备的最起码的道德。所以笔者认为,作为有关管理部门,不仅应监督商家对商品实行“明码标价”,使价格“明”起来,同时更应做好物价的核实工作,让价格“实”起来。对那些不讲经商业道德,在“明码标价”上玩花头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则应坚决制止,予以处理。 (谭贤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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