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江泽民总书记最近强调
依法保障和促进国企改革发展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日前在中南海怀仁堂举办1999年第二次法制讲座,内容是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主持讲座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是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有企业跨世纪发展需要进一步解决好的一个重大课题。
江泽民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这些年来我们制定了不少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健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发展,也使政府能够有效地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管理。司法机关在打击经济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正在提高。
江泽民说,我们也要看到,同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比,法制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情况。有些与企业改革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完善,有关企业兼并重组、企业关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徇私枉法的现象,政企不分、随意干预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的现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不少企业还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少数企业的经营者违规经营、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些情况都说明,我们必须把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努力抓好。
江泽民说,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