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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12月07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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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

鼓励下岗职工“上街”经营

山阳县政府最近特意将共有50多间,约1200平方米营业面积的东新街商贸市场设立为下岗职工再就业一条街。并出台了五条优惠政策,以实际行动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上街”经营、大胆创业。

一是实行挂牌保护。由县监察局对东新街商贸市场下岗职工再就业一条街挂保护牌。除特殊行业外,未经县监察局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对市场内的客商进行各种检查、集资、摊派。二是根据房屋位置将租金下调到60—150元,房屋租金一定三年不变。三是进入东新街商贸市场下岗职工再就业一条街经营的下岗职工,从进入市场之日起,分别时间减免工商行政管理费,增值税、房屋租凭管理费等。

这一举措公开发布后的第二天,就有10多户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一条街内开展经营活动。他们高兴的说:县政府这一行动,为我们解决了经营场地和政策方面的两大难题,是一举多得的“得民心工程”。 (夏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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