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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孩子落户随父随母可自愿
据新华社石家庄电 备受公众关注的孩子落户随父问题在石家庄市已经得到解决。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了解到,石家庄市近日出台了新生婴儿可自愿随父随母落户的政策,从现在起已可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石家庄市对1998年7月22日后出生的婴儿,实行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
对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尚未落常住户口的,和已随母落户的15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以及16—18周岁的在校生,现要求投靠父亲落户的,本着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市内四区和矿区、郊区原则上拟用3时时间分批分期进行解决,各县(市)的解决时限不超过2年,学龄前儿童优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