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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违章记分三月启动
据新华社电 公安机关将从今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对违章驾驶员记分管理。
公安部日前发布了《机动车驾驶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在这一办法中,根据驾驶员交通违章行为严重程度及其社会危害性大小,对醉酒后驾车等74种违章行为,分别规定了12分、6分、3分、2分和1分等5个一次记分分值。
办法规定一个记分周期为一年度,总分12分,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一年度既可能是一整公元年,也可能是跨年度的。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分值满12分后,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和道路驾驶考试。一年度未达到12分的,不参加考试,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下一个记分周期。办法对连续几年没有交通违章记分的驾驶员规定了奖励措施,如机动车驾驶中连续10个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章记分的,将在此后的20年内免审验和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