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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2月18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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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敞胸怀 自亮家底 自我曝光

大荔交警推行警务“十公开”

本报讯 大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队伍建设、道路执勤、车辆管理、事故处理等方面完善和推行了“十公开”制度,使该大队各项警务工作完全曝露在群众的监督和制约之下。

他们推行的“十公开”制度主要有:道路执勤处罚程序公开,要求执勤民警在道路执勤处罚时必须做到挂牌上岗、处罚票据要规范填写执勤民警姓名、违章内容、处罚内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包括车辆报户和检验、驾驶证办理与审验、人车保险费、处理交通事故各项收费项目与标准都公开于众;交通事故责任公开,定期在院内公开公布事故责任;车管所办事程序公开,车辆和驾驶员各项业务的办事程序公开上墙,公布于众;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公开,对执勤民警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结果不隐瞒、不包庇,坚持公开曝光。 邢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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