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禁放”缘何禁而不止
一年一度春节到,城乡处处燃爆竹,这本是千百年来我国民间的一种传统习俗。但是近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弊端很多:噪音和空气污染、火灾和爆炸事故……鉴于此,许多城市相继规定禁止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拿笔者所在的西安来说,也已“禁放”几年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来,此禁令正在“失效”。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者比比皆是,尽管由此引发的火灾、人身伤亡事故的消息屡见报端,但是一些“爱好者”仍熟视无睹,我行我素。这种现象说明,人们的法制观念仍很淡薄,同时人们的公共道德水平也亟待提高。虽然新闻媒介一再宣传“禁放”的好处,但收效甚微,执法部门对此也无良策(涉及广,难查处,又属“瞬时、突发”事件)。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一是要大力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意义,从而提高人们执行法令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处罚力度,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严格管理生产厂家和销售渠道,逐渐压缩生产烟花爆竹的规模,依法取缔进行非法生产和销售的厂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扭转此种禁令失效的局面,还给人们一个良好、卫生的生活环境。 (雁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