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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3月14日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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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稳定 地位不平等 分配不公正

不少下岗女工说:“我就业了却高兴不起来”

本报讯 许多下岗女工在找到新的用人单位后,发扬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的精神,重新体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但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办在接待来访中发现,不少下岗女工虽然重新找到了工作,却无法高兴起来,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职业上的不稳定感、地位上的不平等感、分配上的不公正感。

下岗女工在费尽不少周折后,总算找到了新的用人单位,然而这些单位在肯定她们思想成熟、任劳任怨、积极肯干的同时,又考虑到年龄偏大等原因,一般只将她们当临时工使用,与她们签订的是短期合同,有的甚至不签订任何协议,下岗女工的劳动关系还得挂在原单位,使她们对新的职业缺乏稳定感,担心随时会被“炒鱿鱼”。还有一些单位歧视再就业女工,让她们干苦活、脏活,有的还对她们指手划脚、品头论足,个别人甚至乘人之危、不怀好意,使再就业女工在地位上低人一等。在有的用人单位,尽管再就业女工与正式工从事同样的工作,甚至比正式工干得还多,却只能拿到较低的临时工工资。许多单位不给再就业女工交纳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对她们另眼看待。

西安市总信访办的朱西兰在谈到这些情况时明确提出,这些问题既不利于再就业女工在新的岗位上多做贡献,更严重影响着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她呼吁尽快建立相关的配套政策,督促用人单位与再就业女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对她们要一视同仁、按劳分配,从而充分发挥再就业女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本报记者田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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