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在经济转型的条件不,由利益再分配利劳动用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工会的维权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实现劳动利益公正、合理的分配,切实履行好工会自身的职责,无疑是各级工会组织和每个工会干部要认真探索的——
工会干部如何履行维权能
依法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是各级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这其中工会干部无疑肩负着重担。在履行这一使命方面,我们各级工会干部表现出了令人钦敬的精神、勇气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但如何切实维权,如何使实现正当权益成为在法制基础上的公正而必然的结果,工会干部又如何在这一往往涉及到方方面面利益的敏感问题上摆正自身的位置,依然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毋庸讳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培育成熟,各个劳动阶层、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各种劳动纠纷和争议也屡有发生。在企业内部,工会组织的监督、维护功能也日益突出和迫切。但令人遗憾的是有的工会干部,在面对企业与职工的利益纠纷或矛盾时,不敢挺身而出,依法为职工主持公正,而是畏缩躲避,但求无过,或一味迁就,息事宁人。这不仅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国家法律、政策的严肃性,也影响了工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威望与形象。更有甚者,则置法纪于不顾,置自身的职责于不顾,将自身的位置摆到了职工的对立面,出现了工会主席竟然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中,代表行政方公然出庭,与职工对簿公堂的事例。在一家食品厂中,由于职工工资被拖欠多月,职工意见很大。而该厂的工会主席不仅不积极出面与行政协商解决,反而对职工威胁、恐吓……
透过这些现象不难看出,个别工会干部缺乏应有的原则观念和必备的政治素养,为了一己之私而与行政的错误做法遥相呼应,败坏了工会干部的形象。然而,随着工会维护职能的突出,工会与企业行政之间的利益差异与矛盾也日渐显现。维权,维权,在维护职工权益的同时,工会组织自身和工会干部也面临着艰难而尴尬的境遇。
工会代表职工利益替职工说话,难免会与企业行政利益不一致,甚至产生对立,触痛了某些行政领导的神经。于是一些企业行政便对工会采取了“封杀”或“堵截”的手段,对勇于为职工呼吁的工会主席和干部给予打击报复。在宝鸡市某单位,一名女工会主席因替职工反映问题,便遭到撤职和变相不给发工资的“待遇”;渭南市一单位的工会主席也因给职工说话惹怒了行政,而被所在单位强迫提前“内退”。至于一些单位或企业不让工会主席参加行政会议,或借故变相克扣、挪用工会经费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凡此种种,都在客观上制约了工会工作,更给工会的维护功能设置了重重障碍。
那么,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何保障、完善工会的维护职能,为广大工会干部撑腰打气,这取决于法制的完善,取决于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工会干部的素质,也取决于行政部门、企业、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就目前而言,工会干部健康、顺利地履行维护职责,使劳动利益在法制基础上得以公正、合理的实现,无疑仍然任重而道远。
本报记者辛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