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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3月15日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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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

一定要选好旅行社

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游客投诉已成为消协受理投诉的热点之一。个别旅行社之间大搞恶性削价竞争,以低价位吸引客源,游客一旦上门,他们则通过改变住宿标准、降低用餐档次、飞机改火车、卧铺变硬座、甩团卖客等手段坑骗消费者。为此,省旅游局优质办的负责人提请消费者:出外旅游一定要慎重选择旅行社。

早在1997年7月,国家旅游局已颁布实施了《旅游行业标准旅行社国内旅游质量要求》,其中对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的要求为:1、应质价相符,明码标价;2、应具备规范的销售手续,实施组团合同制度;3、应为旅游者投保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对外报价中应含保险费;4、旅行社在销售旅游产品后应准确、及时地制订和发送旅游计划,特殊情况要更改接待计划的,要及时通知旅游者和接待旅行社;5、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开具正式发票,签订规范的组团合同,发放旅行日程、参观须知、赔偿细则,交待出发的时间和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

游客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对以下行为进行投诉:1、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协议;2、旅行社没有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3、旅行社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者丢失;4、旅行社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5、旅行社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费。游客必须仔细保留合同、票据等相关证据,并将旅行社的违约事实及后果进行详细记录,以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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