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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4月11日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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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实名制反腐败的一把利剑

曾经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终于于今年4月1日撩开了神秘的面纱,走进了中国人的生活之中。

所谓存款实名制,就是说无论任何人到银行存款必须向银行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和化名,从而使银行的每一笔存款都真实可信。它不仅对打击腐败产生积极作用,同时对打击黑色、灰色收入也会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们国家6万多亿的存款中,公款私存的有1万多亿元,占我国市民总数8%—15%的人却拥有着2万亿元的财富。在我们国家实行经济转轨过程中,有相当比例国有资产流入个人腰包,据专家估计,涉及金额不少30万亿元人民币。极少数人钻法律空子,致使大批国有资金白白流失,从而神话般地造就了一批富翁,形成了明显的两极分化。如阎建宏和胡长青之流,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索贿受贿,贪污腐败,短短几年时间就疯狂“掠夺”几百万元,如果实名制早些出台,或许此类案件就会得到遏制。

也许个别市民对此事不甚理解,一些人还担忧,银行在实行实名制以后,对储户存款保密的原则能否一如既往地坚持。然而,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实行存款实名制后,银行会继续承诺对广大储户的多项服务原则不变,同时,他们还会同政法机关紧密合作,为反腐败、打击一些特别阶层人员的黑色、灰色收入做出无法替代的作用。由此可见,存款实名制的实行,实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本报记者阎冬通讯员尚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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