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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例特大代位赔偿款赔付
本报讯 近日,我省首例特大代位赔偿的赔款已由陕西省保险公司西安公司向受害者支付,赔付金额高达21万余元。
据了解,1999年1月12日,赵建庄经营的武汉液化气槽车在西铜公路77公里处与延长县延长镇白道木沟沙发厂的东风大货车发生碰撞,致使液化气泄漏,两车着火,司机受伤。肇事后,东风车司机弃车逃逸。这起交通事故由陕西省交通管理局西铜处处理,认定东风车应负全部责任,液化气车无事故责任。可是东风车车主未参加任何机动车辆保险,也没有能力进行赔偿,而且其车主及司机经事故处理机关两次召集均不接受处理。事故处理机关于1999年9月做出调解终结决定。液化气车司机赵建庄无奈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东风车车主进行民事赔偿,并要求承保的西安市保险公司业务一部履行车险条款予以赔付。经请示上级部门,西安市分公司近日做出了21万5千余元的代位赔偿。这是我省目前车险中数额最大的首例代位赔偿。 本报记者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