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法律监督机关要有(公仆)意识!
在不久前发生的“府河事件”中,武汉黄陂区检察院少数干警违反公路管理有关规定,拒不交费,强行冲岗,后又阻碍新闻工作者履行职务,造成了恶劣影响。目前,有关责任人已经受到严肃处理,但是该事件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还需提高自身素质,强化公仆意识。
前一两年,“检务公开”和“纪律整顿”确实给检察机关带来浓浓春意,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这并非一劳永逸、万事大吉了。事实证明,少数干警素质较差。严肃检察纪律,端正作风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思想工作,时刻不能放松;而正确认识自己肩负的重任,提高综合素质则是其根本保证。“府河事件”主要原因就在于个别干警纪律松懈、素质差。因此,检察干警应该认识到:我们代表国家拥有检察权,更应严格要求自己;我们不能骑在群众身上耀武扬威,而是要当人民的公仆,运用法律武器为他们服务。当前的重点工作是为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只要广大检察干警尽职尽责做到了这一点,就不会再发生新的“府河事件”了。 (蒋燕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