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洛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杜某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疗费用3500余元。
家住洛南县杨圪崂乡某村农民杜某,现年32岁,文盲。其夫在某镇食用菌厂打工,杜某怀疑其夫与菌厂某女工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心生嫉妒,产生杀人恶念。1999年9月中旬一天晚上,杜某身揣着匕首窜至食用菌厂内,找到某女工,用匕首在其头、颈、肩部乱刺。被人当场扭送公安机关,杀人未遂,其女工身体多处受伤,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00余元。 (木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