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200多名想玩车的人以惊人的便宜价格从莹通、恒畅等公司租来小车,当他们还未过足车瘾时,却被公安机关告知,这些车是赃车
278辆特大汽车诈骗案
特大汽车诈骗案震惊古城
1999年6月底以来,莲湖分局相继收到科隆公司、海荣公司、明日新概念公司的报案,声称陕西安达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莹通公司、恒通公司利用分期付款购车合同,从他们三家公司诈骗270余辆汽车,价值2000余万元,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莲湖分局立即成立了由副局长周智毅牵头,由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阎立民、侦查员付新庆、郑志荣、李太平、李金安等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期间,分局局长孟宗林也多次过问。
利用分期付款这种新型消费方式,签订合同进行诈骗,这是我国《刑法》修改实施以来,西安首次遇到的经济犯罪大案。专案组民警边侦查办案,边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经过艰苦的调查取证,专案组民警终于查明:莹通公司、恒畅公司、安达海公司,共计从海荣公司、科隆公司、明日新概念公司诈骗桑塔纳、富康、昌河小汽车278辆,价值2000余万元。案情之重大,涉案资金之多,涉及公司及人员之多,堪称古城汽车诈骗之最。
其中,安达海公司从科隆公司诈骗神龙富康轿车72辆,价值900余万元,付款300余万元。从海荣公司诈骗富康轿车64辆、普通改装型桑塔纳轿车11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1辆,共计76辆,价值1291万元,仅付款370万元。莹通公司从海荣公司骗购富康轿车52辆、昌河面包车1辆,共计53辆,总价值862.71万元,已付312万元。恒畅公司从明日新概念公司诈骗10辆桑塔纳轿车,价值120余万元。从科隆公司诈骗汽车10辆,价值120余万元。从海荣公司诈骗富康轿车47辆、桑塔纳轿车8辆、昌河面包车2辆,共计57辆,价值915万元,仅付款326万元。
通过侦查,莹通公司、恒畅公司所谓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的内幕也被公安民警抽丝剥茧般地一层层揭开。莹通公司、恒畅公司与海荣公司签订的《富康轿车分期付款车辆买卖合同》规定,莹通公司、恒畅公司共需付款16万元人民币,以18个月分期付款形式才能取得对所购车辆的所有权。但是,他们利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来的汽车所从事的汽车租赁业务实为无本且亏损经营,实际上根本无法履行与海荣公司等签订的分期付款购车合同,合同只能是半途而废。
比如莹通公司由于仅有资金1万元,为了达到在短期内套取大量现金的目的,他们便以签定分期付款的方式从海荣公司先少量买车,然后很快以收取押金的形式将车辆租赁出去。随后再用收取的押金继续购车,再租赁,如此反复滚动运作18次,共收取租赁户押金及租车费约500万元,套购汽车53辆车。从1998年8月公司成立到1999年6月,莹通公司基本就做了这一桩生意,套取现金近200万元。破案后,经查莹通公司帐面余额仅为450元,根本无实际履约能力。
(王武名阎冬)